潛山縣節水型單位建設實施方案
作者: 發布日期:2018-06-07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扎實開展2018年度河湖清潔主題活動,推動全縣節水型社會建設,加快生態城市建設,根據《水利部、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全國節約用水辦公室關于開展公共機構節水型單位建設工作的通知》(水資源〔2013〕389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皖政〔2013〕15號)精神,結合我縣節水載體創建工作目標,制定本實施方案。一、適用范圍
本實施方案適用于全縣范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
二、目標任務
2018年度完成10個以上單位創建工作,其他單位也應加強節水措施和制度建設。
三、組織實施
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會同縣水利局、縣自來水公司負責節水型單位創建工作的組織實施,縣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日常工作。
四、創建內容
各單位要按照以下具體要求,加強節水日常管理,加快節水技術改造,積極創建節水型單位。
1、完善節水管理制度。結合自身特點,加強節水宣傳教育,提高干部職工的節水意識。完善內部節水管理規章制度,建立節水管理崗位責任制,明確節水管理分管領導、管理部門和管理人員。制定節水實施方案和年度實施計劃,加強目標責任管理和考核。
2、強化節水日常管理。繪制詳細的供水排水管網圖和計量網絡圖。加強用水設施設備的日常管理,對供水管網定期查漏,杜絕跑冒滴漏,重點加強食堂、公用衛生間等重點耗水部位的用水監管,建立完整、規范的用水統計臺賬。
3~5年內開展一次水平衡測試,加強用水效率和總量分析。
3、推廣使用節水技術和設備。應用先進實用的節水新技術、新產品,淘汰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用水設備和器具,及時改造破損老舊管網和耗水設備。新建、改建、擴建項目要制定節水措施方案,節水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4、積極利用非常規水源。有條件的單位要積極建設雨水集蓄和再生水利用系統,綠化和景觀用水盡量利用非常規水源;泳池、公用衛生間等用水量大的場所應盡可能設置水處理再利用裝置。
五、創建程序
1、擬定名單。4月份,機關事務管理局會同縣水利局擬定2018年度創建縣直公共機構節水型單位名單(附件4)。
2、創建。創建單位對照實施方案和《安徽省公共機構節水型單位建設標準》開展創建工作。
3、申報。創建單位對照節水載體創建內容和《安徽省公共機構節水型單位建設標準》(附件1)開展自評估,達到節水型單位標準的,于2018年8月31日前將創建節水型單位工作自評報告、自評打分表(附件2)、申報表(附件3)及相關材料一式4份提交潛山縣機關事務管理局。
4、復核。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組織技術力量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必要時進行現場復核。自收到申請的1個月內完成復核工作,并提出整改意見。
5、驗收。申報單位整改完成后,及時提出驗收申請,并附本單位創建節水型單位工作自評報告、自評分打分表,有關材料一式5份,其中:縣水利局、縣自來水公司各1份,縣機關事務管理局3份。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會同縣水利局、縣自來水公司對照節水型單位創建內容和《安徽省節水型單位建設標準》對申報單位進行現場驗收,查驗節水設施安裝、運行、管理等節約用水措施落實和制度建設等情況,實行現場打分,獲得90分以上的單位通過驗收。驗收工作于2018年11月份結束。
6、命名。縣水利局、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發布建成節水型單位名單并授牌,報送上級對口單位備案。
7、日常管理。縣水利局、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縣自來是公司對節水型單位實行動態管理,定期對節水型單位開展重點抽查和復核,抽查中達不到省節水型單位建設標準的限期整改,復核時達不到省節水型單位建設標準的將取消其節水型單位資格并公布。
附件1:安徽省公共機構節水型單位建設標準
附件2:安徽省公共機構節水型單位自評表
附件3:公共機構節水型單位創建申報表
附件4:潛山縣節水型單位建設2018年計劃安排表
附件1
安徽省公共機構節水型單位建設標準
一、節水技術標準(40分)
序號 | 指標 | 計算方法 | 評分規則 | 分值 |
1 | ★水計量率 |
用水單位水計量率達到100%,得4分; 次級用水單位水計量率達到95%,得4分;達到90%,得2分。 |
8 | |
2 |
★節水器具 普及率 |
節水設備、器具數量占總用水設備、器具數量的比例,≥98%得8分;每低1個百分點,扣2分,扣完為止。 | 8 | |
3 | 人均用水量 |
依據評價上一個自然年度本縣同類型單位用水量平均值進行判定; 無法取得平均值時,依據本省辦公、生活等相關用水定額進行判定:人均用水量≤0.9×平均值(或定額),得8分; 0.9×平均值(或定額)<人均用水量≤平均值(或定額),得6分; 平均值(或定額)<人均用水量≤1.1×平均值(或定額),得4分; 1.1×平均值(或定額)<人均用水量≤1.2×平均值(或定額),得2分; 1.2×平均值(或定額)<人均用水量(或定額),得0分。 |
8 | |
4 |
用水器具 漏失率 |
用水器具漏失率≤4%得8分,否則每高1%扣2分,直至扣完。 | 8 | |
5 |
中央空調 冷卻補水率 |
中央空調冷卻補水率≤1%得5分,每高2%扣1分,高于10%的不得分。 | 5 | |
6 |
鍋爐冷凝水 回收率 |
鍋爐冷凝水回收率大于50%得3分,每低5%扣1分直至扣完。 | 3 |
序號 | 指標 | 考核方法 | 評分規則 | 分值 |
1 | 規章制度 | 查看文件和相關資料 |
1)建立節水管理規章和制度得4分; 2)制定并落實年度用水計劃、完成當年節水指標得4分,完成其中1項得2分; 3)明確節水主管部門和節水管理人員得3分; 4)制定節水目標責任制和考核制度得2分; 5)兩年未受到浪費用水處罰得2分。 |
15 |
2 | 計量統計 | 查閱有關資料,核實數據 |
1)依據《公共機構能源資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要求》(GB/T29149-2012),用水計量器具的配備按分戶、功能分區、主要設備實現三級計量,得4分,實現按分戶、功能分區計量得3分,實現按分戶計量得2分; 2)有原始用水記錄和統計臺賬得3分 。 |
7 |
3 |
節水技術 推廣與改造 |
查閱節水改造資料和設施建設材料、核對節水器具清單,現場查看 |
1)節水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得3分; 2)實施食堂用水設施、中央空調冷卻塔、老舊管網和耗水設施等節水改造和節水設施建設,每實施一項得1分,滿分4分; 3)鋪設透水地面或地面采取透水措施得1分; 4)所用節水設備和器具全部為列入《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的節水產品,或者符合《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級》(GB 25501-2010)、《坐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級》(GB 25502-2010)等國家頒布最新節水標準的節水產品,以及節水管理部門公布并經有資質機構檢測合格的節水產品,得3分; 5)景觀用水、泳池、浴室等采用水循環利用或其他節水措施,每一項得1分,滿分3分; 6)綠化采用高效澆灌方式得1分。 |
15 |
4 | 管理維護 | 查閱相關資料、現場抽查 |
1)定期巡護和維修用水設施設備,得2分;記錄完整得1分; 2)無擅自停用節水設施行為得2分; 3)有完整的管網圖得2分; 4)有完整的計量網絡圖得2分; 5)5年內開展水平衡測試得4分,經節水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得2分。 |
15 |
5 | 節水宣傳 | 查閱有關資料、現場查看 |
1)編制節水宣傳材料得2分; 2)開展節水宣傳主題活動、專題培訓、講座等,每開展一次得1分,滿分3分; 3)在主要用水場所和器具顯著位置張貼節水標識得3分。 |
8 |
三、鼓勵性標準(5分) | ||||
序號 | 指標 | 考核方法 | 評分規則 | 分值 |
1 |
非常規 水源利用 |
查閱有關資料、現場查看 |
1)建設雨水集蓄、水重復利用設施,得2分;正常運行的,得1分; 2)綠化、景觀用水等采用非常規水源,每一項得1分,總分2分。 |
5 |
說 明
一、本標準適用于公共機構節水型單位的建設和驗收。
二、本標準由節水技術標準和節水管理標準、鼓勵性標準三部分組成,總計105分。其中節水技術標準為40分,由水計量率、節水器具普及率等6項指標組成;節水管理標準為60分,由規章制度、計量統計等5項指標組成;鼓勵性標準為5分,為非常規水源利用1項指標。
三、公共機構節水型單位的總得分應當≥90分,并且任一加“★”指標的得分不得為0分。
四、節水技術標準中,各項指標解釋及驗收方法如下:
(一)水計量率是指在一定的時間內,用水單位、次級用水單位、用水設備(用水系統)的水計量器具計量的水量與占其對應級別全部水量的百分比,驗收時采用查閱資料和現場隨機抽查的方式;
(二)節水器具普及率中節水設備、器具是提高用水效率,減少水使用量的機械設備和儲存設備的統稱,如節水型水龍頭、便器、淋浴、噴灌等器具,驗收時采取現場隨機抽查的方式,即針對被檢查單位的公共辦公區域隨機抽取3間洗手間或盥洗室或浴室,檢驗水嘴、便器、花灑等是否屬于節水設備(非鑄鐵螺旋升降式水龍頭、按壓或感應式便器、其他節水設備)。
(三)人均用水量是指單位年用水量和用水人數的比值,用水人數是指本單位統計周期內的日平均用水人數,包括在崗在編(注冊)人員和各類編外工作人員。)同類型單位是指性質相似、用水習慣相似、水用途相似的單位,驗收時采取查閱資料的方式;
(四)用水器具是指單位內所有的用水設備和部位。器具漏水有一處滴漏點算一處漏水,驗收時采取現場隨機抽查的方式,抽查用水點不少于10處。
(五)中央空調冷卻補水率是指用于中央空調冷卻塔補水量占總循環量的百分比。驗收時采取隨機抽查的方式;
(六)鍋爐冷凝水回收率是指蒸汽冷凝水回用量與年蒸汽發氣量的比值,驗收時采取查閱資料與現場查驗相結合的方式。
六、節水型單位建設標準中,有缺項指標(如無鍋爐、無中央空調)的單位,按其余項目達標情況進行折算,公式:折算后總得分=其余項目實際得分(不包括鼓勵性標準得分)/(100-缺項的分值)×100+鼓勵性標準得分。
附件2
安徽省公共機構節水型單位建設自評表
單位名稱(蓋章): 自評得分:
項目 | 指標 | 評分規則 | 評分 |
節 水 技 術 標 準 (40分) |
★水計量率(8分) |
用水單位水計量率達到100%,得4分; 次級用水單位水計量率達到95%,得4分;達到90%,得2分。 |
|
★節水器具普及率(8分) | 節水設備、器具數量占總用水設備、器具數量的比例,≥98%得8分;每低1個百分點,扣2分,扣完為止。 | ||
人均用水量(8分) |
依據評價上一個自然年度本縣同類型單位用水量平均值進行判定; 無法取得平均值時,依據本省辦公、生活等相關用水定額進行判定: 人均用水量≤0.9×平均值(或定額),得8分; 0.9×平均值(或定額)<人均用水量≤平均值(或定額),得6分; 平均值(或定額)<人均用水量≤1.1×平均值(或定額),得4分; 1.1×平均值(或定額)<人均用水量≤1.2×平均值(或定額),得2分; 1.2×平均值(或定額)<人均用水量(或定額),得0分。 |
||
用水器具漏失率(8分) | 用水器具漏失率≤4%得8分,否則每高1%扣2分,直至扣完。 | ||
中央空調冷卻補水率(5分) | 中央空調冷卻補水率≤1%得5分,每高2%扣1分,高于10%的不得分。 | ||
鍋爐冷凝水回收率(3分) | 鍋爐冷凝水回收率大于50%得3分,每低5%扣1分直至扣完。 | ||
節 水 管 理 標 準 (60分) |
分) |
1)建立節水管理規章和制度得4分; 2)制定并落實年度用水計劃、完成當年節水指標得4分,完成其中1項得2分; 3)明確節水主管部門和節水管理人員得3分; 4)制定節水目標責任制和考核制度得2分; 5)兩年未受到浪費用水處罰得2分。 |
|
計量統計(7分) |
1)依據《公共機構能源資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要求》(GB/T29149-2012),用水計量器具的配備按分戶、功能分區、主要設備實現三級計量,得4分,實現按分戶、功能分區計量得3分,實現按分戶計量得2分; 2)有原始用水記錄和統計臺賬得3分 。 |
||
節水技術推廣與改造(15分) |
1)節水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得3分; 2)實施食堂用水設施、中央空調冷卻塔、老舊管網和耗水設施等節水改造和節水設施建設,每實施一項得1分,滿分4分; 3)鋪設透水地面或地面采取透水措施得1分; 4)所用節水設備和器具全部為列入《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的節水產品,或者符合《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級》(GB 25501-2010)、《坐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級》(GB 25502-2010)等國家頒布最新節水標準的節水產品,以及節水管理部門公布并經有資質機構檢測合格的節水產品,得3分; 5)景觀用水、泳池、浴室等采用水循環利用或其他節水措施,每一項得1分,滿分3分; 6)綠化采用高效澆灌方式得1分。 |
||
管理維護(15分) |
1)定期巡護和維修用水設施設備,得2分;記錄完整得1分; 2)無擅自停用節水設施行為得2分; 3)有完整的管網圖得2分; 4)有完整的計量網絡圖得2分; 5)5年內開展水平衡測試得4分,經節水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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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水宣傳(8分) |
1)編制節水宣傳材料得2分; 2)開展節水宣傳主題活動、專題培訓、講座等,每開展一次得1分,滿分3分; 3)在主要用水場所和器具顯著位置張貼節水標識得3分。 |
||
鼓勵性標準 (5分) |
非常規水源利用(5分) |
1)建設雨水集蓄、水重復利用設施,得2分;正常運行的,得1分; 2)綠化、景觀用水等采用非常規水源,每一項得1分,總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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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
公共機構節水型單位創建申報表
單位(蓋章): 日期:
單位名稱 | 聯系電話 | ||||
單位地址 | 單位建筑面積 | ||||
年綜合資源消耗量 | 用水人數 | ||||
人均用水量 | 自評得分 | ||||
單位基本情況:(300字以內) |
|||||
節約用水開展情況:(500字以內) |
|||||
節水單位創建的主要內容和總體目標:(1000字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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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山縣自來水公司 年 月 日 |
潛山縣水利局 年 月 日 |
潛山縣機關事務管理局 年 月 日 |
附件4
潛山縣節水型單位建設2018年計劃安排表
潛山縣節水型單位建設2018年計劃安排表
一、縣機關單位(9家)
1、法院
2、檢察院
3、公安局
4、縣發改委
5、水利局
6、縣地稅局
7、經科委
8、行政服務中心
9、縣環保局
二、事業單位(2家)
1、野寨中學
2、縣醫院
1、法院
2、檢察院
3、公安局
4、縣發改委
5、水利局
6、縣地稅局
7、經科委
8、行政服務中心
9、縣環保局
二、事業單位(2家)
1、野寨中學
2、縣醫院